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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校车接送新规:超20名学生坐车须2人照管

2014.08.15 -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网络

  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针对目前校车接送途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中途上下车),该局印发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车接送工作指引》和《深圳市幼儿园校车接送工作指引》。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车接送工作指引》规定,接送学生数量20人以上的校车应配备2名随车照管人员,负责随车照管学生。校车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启动校车前,校车驾驶员应密切关注校车前后及左右情况,随车照管人员应检查校车周围是否有滞留学生,防止发生因视线受阻等原因造成校车碰撞学生的事故。

  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上车时,随车照管人员应先下车与家长交接,待家长签字确认后引导学生有序上车,按照座次安排学生就座,指导学生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方可示意驾驶人启动车辆。

  校车接送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时一律凭卡,没有家长迎接的,不可中途让学生独自下车;未经家长允许不可随便托人带回,如遇无人接领的学生除及时联系其家长外,一律带回学校。

  校车接送工作结束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方可离车,防止出现把学生遗漏在车内的情形。在校车接送期间,发生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校车驾驶人与随车照管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

  《深圳市幼儿园校车接送工作指引》与上述规定相似,所不同的是,家长送幼儿乘坐校车时,随车照管人员凭接送卡确认幼儿身份,并做简单的晨检,发现有红眼病、发烧等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就医。

幼儿园校车 校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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