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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校车安全管理约谈制度

2020.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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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季开学后,在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月约谈、月通报、月讲评工作制度,强化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危害中小学生和幼儿学生人生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月20日上午9时,为抓牢抓实年根岁尾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汝南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在交警大队召开全县校车交通安全教育约谈会,加固安全思想防线。此次约谈会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沈建华主持。全县中小学幼儿园80余名负责人加了约谈会。

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校车安全管理约谈制度

  约谈会上,副大队长沈建华通报了公安交警部门今年以来查获的校车严重超员接送学生,驾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例。要求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认清形势,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抓好源头管理与防范,杜绝涉及校车的安全事故发生;要求更换校车驾驶人学校,要报请教体局、交警大队备案审核,严把校车准驾关口,严防无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同时,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文明交通常识的教育培训,强固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活动思想,严格落实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过程中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校车;再次重申校车要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车、停车上下学生,杜绝随意更改接送线路、随意停车上下学生,以及加强校车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处于常态化运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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