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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一小学学生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LFC19072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8.02 -

来源:来源:剑鱼标讯

作者:剑鱼标讯

  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一小学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一小学学生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LFC1907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一小学学生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四、租赁数量:两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最高限价:¥460,0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类型:服务类

  (3)采购项目内容:校车租赁及接送服务。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需求。

  (6)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六、供应商资格”所述内容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报名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日起至2019年8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14:30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

  十、磋商时间:2019年8月13日14: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

  十二、公示期限为2019年8月2日至2019 年8月8日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一小学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公路45号

  采购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4910482

  传真: 020-349104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88936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8677741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一小学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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