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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校车租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21 -

来源:来源:剑鱼招标网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委托,就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校车租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采购编号:MYWZ-20190314018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项目概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校车租赁服务,期限一年,采购预算为50万元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 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33号2楼)

  3、磋商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09:30

  提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33号2楼)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09:30

  开标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33号2楼)

  八、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提交方式:支票、汇票、转账等。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一份,于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瓯海区新桥金达路33号2楼)开具保证金收据。

  九、 其他事项: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方可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以购领的为准。

  十、 磋商文件质疑事项: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2、质疑受理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33号2楼);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0577-88419488

  十一、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大潭村、乐清市乐成镇黄岙路1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138677811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金达路33号2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419488,13958869067

  传真:0577-88419488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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