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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乡镇中小学校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现就长白县乡镇中小学校车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长白县乡镇中小学校车服务项目
2. 部门采购计划编号: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批准书(CBZC2019-002)
3.招标编号:JLCTTC-19YZFFW6005
4. 采购内容:1确定校车运营服务公司一家,负责长白县乡镇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运营与管理。 2第一年负责站点标牌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预算:第一年332.3670万元整;第二年始320.1814万元/每年。说明: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7.服务期:校车运营服务期限 8年(自校车开始运营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缴纳税收记录凭证和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必须具有校车运营资质,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经验;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长白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校车服务公司。注:投标人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校车配备标准不低于宇通校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校车公司负责运营,政府购买服务。校车运营服务公司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有独立办公场所,财务独立核算,全面承担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任务,对校车运营中的运行、调度、车辆维护负总责,承担校车运营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经济风险和安全责任风险责任,对经营运行全过程负全部法律责任。 (具体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四、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校车服务每年服务费分10个月支付(扣除寒暑假2个月),年初预留服务费的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全年无服务质量问题后年末一次性付清),剩余95%服务费按10个月于每月末平均支付。站牌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付95%,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结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sggzyjy.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地点为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2开标室
6.2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9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2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于2019年2月11日16时前交纳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银行保函)保证金帐户: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帐号:0807-2107-2900-0016-790(注明项目名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3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2开标室.
十、发布媒体: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594496493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 600049603
联 系 人:刘铁英
电 话: 18946795392、0431-88905602
邮箱:375852581@QQ.com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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