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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18.12.11 -

来源:来源:剑鱼招标网

作者:

  根据华容财采计备[2018]908号要求,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校车租用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ZB2018-62C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156万元(校车租用每年6.5万/辆,共需投入国家校车标准37座以上8辆);

  (五)采购内容:

  1、校车租用(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往返校园)

  2、需求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相关标准及规定执行,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路线给予完善的执行实施方案。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一至周五早晚各一趟,寒暑假除外。(具体条件详见服务方案)

  3、服务期限:3年(从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服务地点: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

  二、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提供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供应商近2016年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供应商2018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8)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全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七、投标保证金:根据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8】26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内容精神,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资料在2018年12月31日上午09:30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二楼,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本工程的开标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ezygjsgc.com);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2月 11 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人民政府

  地址:樊蒲大道27号

  联系人:王校长 电 话:13217112436

  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向哲文 电 话:1355445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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