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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教育系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2013.07.12 -

来源: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网络

  信息编号:LZC13008

  公告标题:大庆市龙凤区教育系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龙凤区教育系统校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LZC13008

  二、标的名称:龙凤区教育系统校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在大庆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

  3、投标校车必须符合国家《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规定的标准。

  4、提供校车车辆出厂合格证及机动车注册信息登记表。

  5、提供校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校车许可证。

  6、提供校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每台按座全额投保)。

  7、提供校车行驶证,且产权登记必须和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8、提供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证。

  9、非企业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项目公告期: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29日13时止。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29日14时。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及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符合条件即可参与。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2、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下载中心》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咨询电话:0459-62373156243866

  大庆市龙凤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7 月10 日

校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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